短缺药差异化挂网新规来了,药企定价影响几何?
国家医保局:从涉及面来看,该新规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影响很小。
药品特别是易短缺药品的价格和供应关系社会民生。我国药品价格主要采取企业自主定价,但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制造短缺、以缺逼涨的新情况新问题,特别是一些药品的地方性“短缺”尤为突出,对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构成挑战。
为此,国家医保局近日明确,在落实短缺易短缺药品直接挂网政策的基础上,指导各地分类优化挂网服务,以事前的价格信息披露、事中的价格分析比较以及事后的价格监测处置为抓手,加强价格风险防范。
27日,国家医保局发布《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》(下称《操作指引》),其中明确,短缺易短缺药品价格坚持市场决定,企业作为药品价格的第一责任人,可以根据成本变化等合理因素自主调节价格。但同时,各地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完全信任、照单全收,而要压实首涨负责,实行跨省联动挂网。首个受理涨价挂网的省份(下称“首涨省”)牵头承担相关监管责任,主动向其他省份共享挂网信息和风险处置结果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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